新政文〔2017〕25号 签发人:孙 宇
关于新建渔场新村的报告
县政府:
我镇渔场村地处硕项湖南岸,原有户籍人口2675人,住户687户,占地约2.3平方公里。
2012年,硕项湖备用水源地项目的开发,渔场村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房屋被征用。但多数群众不愿上楼居住,加之现有安置房配套不到位,直至现在,所有安置户均未能入住,导致部分村民不满情绪高涨,相继上访。位于硕项湖东边的渔场公墓严重影响周边形象,两年前就已纳入搬迁计划,但遭到群众抵制,群众强烈要求就地安置,保证渔场村体制健全。
随着硕项湖水厂建设的需要,今后一段时间将陆续在渔场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大部分农户又要面临搬迁、离家之困扰,给他们带来生活生产上的不利影响。现村内农户还有230余户,而且居住分散,给渔场村整体工作推进以及村支两委工作开展带来很大困难。
为稳定民心,让村民留住乡愁,保证后续拆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特申请新建渔场新村,计划按联排别墅形式,新建200套左右,占地80亩,与现有的4幢6层安置房共同打造,形成新的渔场新村。
妥否,请批复。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