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灌南县环境保护局灌环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你公司未按灌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信访件的查处情况报告》相关精神落实停产、搬迁工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执行到位。
| 索引号: | 01431000X/2017-00025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5-31 |
| 文号: | 灌开发〔2017〕50号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灌南县环境保护局灌环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你公司未按灌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信访件的查处情况报告》相关精神落实停产、搬迁工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 | ||
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灌南县环境保护局灌环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你公司未按灌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连云港盛力树脂材料有限公司信访件的查处情况报告》相关精神落实停产、搬迁工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