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发〔2017〕11号
三口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
“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政办传〔2017〕22号)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县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严查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百日专项行动范围。
百日专项行动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渔业生产、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城市燃气、“三合一”等重点部位,校车和客车等重点车辆,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突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以及偏僻地区中小型企业。
(二)百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政府方面。我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监管部门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7〕31号),细化分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百日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1号)要求,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同时,加快落实我镇危险化学品重点镇安全生产攻坚任务,严防严控事故发生。
2.交通运输:以国省干线为重点,突出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和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强化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车辆拼装、销售、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货重点源头单位安全检查,整治客运车辆特别是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生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船渡口运输以及码头非法运营等行为。
3.建筑施工:加强对各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施工以及水利人防等工程现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5.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教育、农业、农机、环保、电力、船舶修造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百日专项行动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检查抽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有重大隐患和“三违”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关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百日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本行业领域百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并跟踪督改。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政府督查督办。镇政府、镇安委办每月将对各村(居)、企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整改和跟踪督办。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包条线工作机制,加大百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定期督查检查,强化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四)社会舆论监督。镇安委办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单位暗查暗访。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对执法行动中处罚的企业,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各村(居)、企业要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百日专项行动。
镇政府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查推进会,协调调度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百日专项行动督查制度,总结创新做法,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包企业制度,保证每个村(社区)和重点企业有1名镇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包村(社区)、重点企业的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镇领导每月至少3次到所包单位,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情况。
(二)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居)、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5月7日前报镇安委办。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全年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行业系统工作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抽查面不低于30%。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以暗访暗查为主,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制度。坚持以严执法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当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三)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居)、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硬约束,按照《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居)、企业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明确和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必须落实”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等举措,推动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对重大隐患的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落实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同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查的覆盖面和频次。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激励和惩戒措施,推动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主动寻求社会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五)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县安委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事故要约谈乡镇、园区、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各村(居)、企业和有关部门每月2日前要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百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将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至镇安委办。联系人:陆沛钢、吴昊,电话:644489,电子邮箱:574861358@qq.com。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