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文〔2017〕34号
关于停发新安镇镇西村失地农民部分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函
县财政局:
按照县政府安排,从2016年12月开始征收新安镇镇西村淮河路及小学地块208.7亩,2017年5月底征收土地工作结束;其中涉及到尹礼柏等31户在2014年征用土地面积54.203亩,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县政府对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建议从2017年6月调整发放尹礼柏等11户失地农民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停止发放徐寿怀等20户失地农民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
妥否,请批准。
附:新安镇镇西村2017年土地征收后剩余土地面积明细表
2017年6月3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