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61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南县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48-01-520024。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城区基本配套工程建设主要涉及城区道路、管网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原有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新增道路工程,其中管网工程包括铺设新东路新莞南路等雨污水管网,铺设灌云至灌南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小区中压管网、小区低压管网。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新安镇。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413.0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嵇道峰。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