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会救助
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19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2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6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南县建材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南县建材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发改投资发〔201763

于灌南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灌南县建材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灌南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建材市场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新建灌南县建材市场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47-02-523640

三、建设地点位于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东侧,学院路南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633.22平方米,约7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3层的商业楼、52层商业楼及9栋整体一层、局部二层的仓库厂房,并配套建设物业等用房。另外建设景观、广场、道路、停车场等辅助设施。项目总建面积为32971.65平方米,其中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2380.55平方米,仓库厂房建筑面积为20591.1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0.3%,绿地率为20%,容积率为0.68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名称为学院路南侧地块的灌南县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关于对灌南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南县建材市场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连云港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31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3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