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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197 信息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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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强基富民工程”的工作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推动优秀学子回归灌南、服务家乡,在创新创业中接触社会、了解家乡、开阔视野,培养造就勇于…

关于开展2017年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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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强基富民工程”的工作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推动优秀学子回归灌南、服务家乡,在创新创业中接触社会、了解家乡、开阔视野,培养造就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素质优良、自强不息的灌南青年人才队伍。经研究,县人社局、团县委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面向全县征集见习岗位,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灌雁还巢筑梦家园

二、主办单位

灌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灌南县委员会

三、参与人员

灌南籍在校大学生

四、服务时间

7月17日至8月17日

五、活动内容

1. 征集优质见习岗位。6月23日前,各有意愿接收见习的单位填报《2017年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盖单位章)上报团县委。

2. 开展专项对接活动。6月26日至7月7日组织学生报名。通过见习岗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岗位实习”。没有学生参与的见习岗位自动予以取消。

3. 加强见习过程管理。引导见习学生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通过完善见习方案、保障见习条件、加强岗前培训、落实见习政策等方式,为青年学生见习提供良好条件。建立三方联络机制,确保见习过程安全可控。

4. 开展见习评估与鉴定。根据见习学生在岗现实表现,见习单位给出考核鉴定。参与岗位见习活动的大学生可获得实习证明。

六、工作要求

大学生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保险(50元/人),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待遇由见习单位视工作岗位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联系人:单锦东、刘振

联系电话:0518-80928917(253000)、0518-83968833

报送邮箱:gntxw@sina.com、1046800824@qq.com

报送地址:县青少年宫三楼团县委303办公室

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人社局740室


附件:2017年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申报表.doc



灌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灌南县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