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文〔2017〕39号
关于停发于营村失地农民部分土地基本生活
补助费的函
县失地办:
按照县政府安排,从2016年12月开始征收新安镇于营村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地块232.15亩,2017年5月底征收土地工作结束;其中涉及到于洪标等70户在2017年征用土地面积153.19亩,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县政府对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建议从2017年6月调整发放于洪标等63户失地农民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停止发放王荣等7户失地农民土地基本生活补助费。
妥否,请批准。
附:新安镇于营村2017年土地征收后剩余土地面积明细表
2017年6月22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