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委办〔2017〕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活动月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孙存康
成 员:姜清华 李正清 嵇明来 吴 阳 贾阳生
办公室设在园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的日常工作,姜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2017年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
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灌安办〔2017〕1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保障园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按照灌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好园区2017年“安全生产活动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凝聚安全生产共识,实现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 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园区安监局将根据县安委办下发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园区企业动员部署会,通报活动方案,布置工作任务,为园区开展2017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
(二)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观摩活动
以《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安﹝2016﹞20号)为重点,以先进企业为标杆,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交通运输、建筑施工2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企业,推广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引导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法定责任和法定要求。
(三)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园区企业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园区安监部门负责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宣讲,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园区安监局指导所属企业要以涉爆粉尘、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实战能力,增强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管委会成立以孙存康为主任的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促进执法工作。
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明查暗访、调阅档案、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三)营造浓厚氛围。
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园区企业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