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71号
关于李集乡二圩铁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二圩铁路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二圩铁路安置小区。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70-01-527765。
三、项目位于李集乡二圩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48亩,新增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0.77结构为二层及部分三层楼房独宅独院,可容纳100户,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27个。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