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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24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7-1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7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李集乡和兴新村(二期)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李集乡和兴新村(二期)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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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75

关于李集乡和兴新村(二期)新建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李集乡和兴新村(二期)新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李集乡和兴新村(二期)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47-01-530679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李集乡和兴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亩,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其中:两层独宅独院21套住房,建筑面积4830平方米;公厕、配电房等配套设施约17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有宽6米的道路2条全长200米,以及排水、绿化等。住宅21户,居住人口约90人,停车位21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3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