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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25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7-1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7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李集乡张庄新村(三期)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李集乡张庄新村(三期)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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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77

关于李集乡张庄新村(三期)小区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关于李集乡张庄新村(三期)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李集乡张庄新村(三期)小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47-01-530678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灌南县李集乡张庄新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0.8亩,房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结构二层独宅独院,可容纳不在规划点农民14户,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4个,同时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通信、路灯、绿化、休闲广场、文体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3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