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81号
关于对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总投资估算调整的意见
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总投资估算调整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委于2017年3月1日以灌发改投资发〔2017〕20号 文批复了灌南县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海西大道与宁波北路交汇处。项目我委原批复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调整后的建筑面积7204平方米,其中执勤业务楼6885平方米、高空训练塔254平方米、门卫室65平方米,规划部门已认可该调整方案。因工程结构形式由传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改为钢结构,总投资估算有所增加,增加后总投资估算为2245.05万元。我委原则同意上述调整内容。
三、灌发改投资发〔2017〕20号文中其余批复事项不变。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