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80号
关于李集乡二圩铁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李集乡二圩铁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李集乡二圩铁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17-320724-70-01-52776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48亩,新增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0.77结构为二层及部分三层楼房独宅独院,可容纳100户,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27个。
项目地址位于李集乡二圩村。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陈涛。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