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7〕98号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卫计委、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为切实保障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将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连卫疾控〔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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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灌南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