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85号
关于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项建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59-01-536660。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1.04亩,1、2号平房仓占地面积、建筑面积3888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263.3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