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87号
关于对灌南县镇西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
调整建筑面积的意见
灌南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灌南县镇西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调整建筑面积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委于2015年10月22日以灌发改〔2015〕103号文核准了镇西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人民西路北侧、瑞安路西侧。项目我委原核准总建筑面积71649.48平方米,现因设计要求变更,须对建筑面积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78799.2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7861.93平方米、公共设施面积937.28平方米,规划部门已认可该调整方案,我委原则同意该调整内容。
三、灌发改〔2015〕103号文中其余批复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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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