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95号
关于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因投资主体变更,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灌发改投资发〔2016〕95号)作废。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灌南县第二中学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47-01-52716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8947平方米(约118.4亩)、总建筑面积46987.48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2946.34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5229.29平方米,图书办公艺教楼建筑面积为11498.6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为12447.14平方米,报告厅、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3646.11平方米(一层为报告厅建筑面积为1531.82平方米,二层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2114.29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学校规模三年一贯制学校,可容纳54个班约2700名学生就读。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新东北路西侧、军民路南侧、新安路东侧、回龙路北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493.2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姜辉。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