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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60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2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9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发改委关于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玫瑰园小区房地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灌南县发改委关于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玫瑰园小区房地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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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97

灌南县发改委关于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玫瑰园小区房地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玫瑰园小区房地产项目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推进灌南县城市化进程,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玫瑰园小区房地产项目(2017-320724-47-02-538302)。

项目单位为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灌南县新莞北路西侧、新实验中学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264㎡,建筑占地面积6870㎡,总建筑面积56528㎡,其中小高层建筑面积18111.9㎡、高层建筑面积37565.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99.6㎡、配电房建筑面积126㎡、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5㎡。地下汽车库面积7008㎡,半地下汽车库面积2017㎡,地下自行车面积4520.5㎡,地下设备用房面积283.2㎡,人防建筑面积3738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4.3%,绿化率35%。机动停车位402辆,其中地上车位80辆、半地下车位83辆、地下车位239辆。总户数502户。

四、项目总投资为133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96.7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5%

五、项目单位须落实环评要求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措施到位有效。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名称为新实验中学北侧地块的灌南县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受让人为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7242017CR0042)。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连云港金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在两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789

  •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