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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64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2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10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李集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李集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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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发改投资发2017100 

关于灌南县李集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李集乡中心小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教学楼(校安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82-01-520836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在灌南县李集中心小学校园内新建一栋教学楼,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李集中心小学校园内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8.01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杨波。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15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