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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67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28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10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对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海西(新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调整用地面积的意见

关于对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海西(新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调整用地面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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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103

关于对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海西(新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调整用地面积的意见

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新建海西(新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调整用地面积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委2016112日以灌发改20161号文核准了海西(新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新集村项目我批复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实际的工程建设规模,规划部门出具红线图用地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均为3643平方米。项目调整后的总用地面积为3643平方米,我委原则同意该调整内容。

灌发改20161中其余批复事项不变。

(此页无正文)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21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