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111号
关于张店镇2017年盐河航道生态防护林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张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张店镇2017年盐河航道生态防护林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为全镇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我委原则同意你镇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02-01-546807。
三、主要建设内容:在盐河洪水调蓄区两侧5米范围内新建生态防护林2700米。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张店镇盐河航道两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8万元。
五、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建设工程必须在项目区进行公示。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及时发挥效益。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