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文〔2017〕92号 签发人:朱洪军
关于2017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验收的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正确处理城镇化与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实施2017年度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项目,现已实施完成,特申请验收。具体项目是:灌南县百禄镇朱头庄村土地复垦项目(GF17GM005)涉及朱头庄村,1个行政村,项目区面积为4.9458公顷。项目实施完成后,新增农用地面积为4.945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5024公顷。
妥否,请批示。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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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