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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7-00134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2-14
文号: 灌 卫〔2017〕15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于2017年11月开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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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

各中、小学校,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根据《省教育厅 省卫生厅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0930号、苏卫疾控182009号、苏价费2009271号、苏财教2009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于201711月开始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1113-1220日;

(二)地点:学生所在学校。

二、体检单位

详见附件。

三、体检对象

灌南县全体在校学生。

四、体检项目

1. 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

2. 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血压;

3. 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75号要求,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2次监测);  

4. 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 外科检查:头部(高中学校增加色盲色弱检查)、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 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肺活量

7. 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五、体检费用:8/人。

六、有关要求

1. 本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由县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为具体承办单位学校要积极配合体检机构做好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提前做好计划安排,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后勤服务,组织学生按时参检,确保体检安全有序。

2. 班主任要认真填写体检表中学生的相关信息,在体检时交给学生,体检结束后班主任收回统一保管。学生体检时,班主任应要求学生在体检时要遵守纪律,尊敬医生,服从安排,做到有序、安静。各校应安排班主任或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维持秩序。

 3. 为使体检工作正常、安全、有序开展,各学校需在体检前安排好体检场地和所需物品,在体检场所张贴体检项目标志(体检科室位置示意图、办公处、内外科、血压、五官科、视力、肺活量、身高体重和字)。

4. 对体检中查出的明显或疑难症状,体检组将填写《学生体检病情反馈表》,学校应根据学生病情适当安排活动,并及时反馈给家长,以便尽早诊治。

5. 体检结束后,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于1230前完成体检信息录入工作。各学校必须于1210前将体检费用交至体检承办单位。

2017年以后的体检工作按此文执行。

附件: 灌南县2017年学生健康体检安排表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灌南县教育局

                                20171121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21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2017年学生健康体检安排表

 

体检单位

 

体检单位

堆沟港镇中学

堆沟港镇中心小学

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

六塘小学

李集中心小学

六塘中学

李集中学

李集乡卫生院

五队实验学校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实验中学

实验小学

田家炳中学(初中部)

逸夫特殊教育学校

树人实验学校

新东小学

新安镇小学

新安小学

光明实验学校

长江路小学

第四中学

苏州路实验学校(初中部)

扬州路实验学校

灌南高级中学

灌南中等专业学校

华侨双语学校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田楼中学

田楼中心小学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长茂中学

长茂小学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张湾实验学校

三口中学

三口中心小学

三口中心卫生院

小尧实验学校

百禄中学

百禄中心小学

百禄中心卫生院

花园小学

新知学校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新集中学

新集中心小学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北陈集中学

北陈集中心小学

北陈集镇卫生院

张店中学

张店中心小学

张店镇卫生院

汤沟中学

汤沟中心小学

汤沟中心卫生院

孟兴庄中学

孟兴庄中心小学

孟兴庄镇卫生院

注:体检由各体检单位自行联系,201712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