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文件
灌行审〔2017〕49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2018年金佩家园南侧等五个地块棚户区(城中村)可行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报送灌南县2018年金佩家园南侧等五个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2018年金佩家园南侧等五个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70-01-56887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拆迁总户数2013户,项目总占地约1149亩,建筑面积3443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8062.21万元。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8062.2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0日
抄送: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