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示范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0日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化工园区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深刻汲取 “12•9”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稳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在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覆盖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消防、特种设备(锅炉)、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电力设施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园区管委会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和省市12月10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县12月21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成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园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消防责任书,明确企业法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园区所有生产企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将相关制度上墙,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片长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中,实行园区领导分片包干的原则,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设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规定,对各自片区不定期的巡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作出督办整改意见,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限期整改,并留有巡查记录。
2. 企业方面。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墙,明确职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预案到位、整改到位;每周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企业各车间的规范操作制度必须上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质监部门检测认可,方可使用,并定期检测、保养维护,未通过检测的生产设备不得带病运行;锅炉工、电工等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持证上岗;接种车间的工人必须配有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明火带入企业,酒精等易燃物品必须妥善安置,及时清理厂区内的建筑垃圾、生产垃圾、枯草等;企业专职安全员必须将各自企业排查的隐患整改留有记录,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要求,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厂区内杜绝明火,及时更换超负荷运行或破损的用电线路。
2.建筑施工。扎实开展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建设工程非法违法招投标和分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
3.特种设备。全面淘汰燃煤锅炉,锅炉整改必须符合县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锅炉和压力容器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的监督检查;强化影响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的联动执法。
各片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措施落实,扎实组织实施,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分片区专项排查、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方式,自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各片区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汲取“12.9”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既要排查本单位主体责任执行情况,也要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片区要将企业自查自纠方案、应急预案和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分别于2017年12月25日前、12月底前报园区安监局。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月30日)。各片区结合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根据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同时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对于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邀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片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联合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见附件),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园区安监局。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28日)。园区管委会将采取 “四不两直” 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前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导检查,要抓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以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治的跟踪复查复核。各片区按照片长负责制、人员挂靠包干企业的管理要求,加大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巡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各片区对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和巡查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整改和跟踪督办。
各片区于2018年2月25日前将片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园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园区成立由一把手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各片区片长任副组长,园区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安监局。园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和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片长负责制,包片包企业、包条线制度,指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二)强化联动执法,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片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防控大事故作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摸排本片区领域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监管重点,靶向发力,精准执法,加大力度,确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警示震慑。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园区将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广泛开展“12.9”爆炸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强化社会监督,必要时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四)坚持查改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片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执法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正视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园区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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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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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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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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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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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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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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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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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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