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三废”综合治理
责令整改通知书
企业名称:
按照《关于印发灌南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发[20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治理工作,保证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现责令你单位作出如下整改:
一、废水: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废水统一收集到收集池内,做到达标排放,完成时间为2017年 月 日前。
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基原辅料堆放场必须建设圩堰, 圩堰高度不低于60CM,宽度不低于24CM,经地下管道入收集池。
2、实施雨污分流,企业厂区内部建有雨水、污水管涵,雨水直接排放,污水经管涵排放入收集池。
3、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自建的三级沉淀收集池(收集池大小尺寸根据企业实际废水量确定),统一收集处理;厂区厕所建化粪池,定期清理,如不建化粪池,则必须经管网排入收集池。
二、废气: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改造形式为煤改生物质(颗粒状)或煤改气(电),完成时间为2017年 月 日前。
企业负责人签字:
通知送达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