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文〔2018〕2号 签发人:朱洪军
关于请求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
请 示
县政府:
2018年1月我镇工业集中区东区连云港奥恒制衣有限公司已缴纳市政共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放线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共计407870.32元,为加快工业集中区内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建设,改善园区环境,恳请县政府安排市政共用基础设施配套费392046.00元。
妥否,请批示!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百禄镇党政办 2018年1月12日印发
| 索引号: | 014309615/2018-00004 | 信息分类: | 重大项目,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1-17 |
| 文号: | 百政文〔2018〕2号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百政文〔2018〕2号 签发人:朱洪军关于请求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 示县政府:2018年1月我镇工业集中区东区连云港奥恒制衣有限公司已缴纳市政共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放线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共计407870.32元,为加快工业集中区内基础设… | ||
百政文〔2018〕2号 签发人:朱洪军
关于请求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
请 示
县政府:
2018年1月我镇工业集中区东区连云港奥恒制衣有限公司已缴纳市政共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放线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共计407870.32元,为加快工业集中区内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建设,改善园区环境,恳请县政府安排市政共用基础设施配套费392046.00元。
妥否,请批示!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百禄镇党政办 2018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