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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8-00001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1-02
文号: 灌 卫〔2017〕15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

关于印发《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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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1113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3日印发

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托管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帮扶关系和优质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灌南县消毒供应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解决基层医疗单位消毒设备简单、消毒质量不高、放射诊疗服务项目内涵偏少、部分医学影像诊断从业人员无诊断资质、心电专业人才短缺、心电诊断水平低、检验设备简单、无病理科和病理专业人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控制,有效提高诊断率,降低漏诊和误诊率,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心电、影像、病理、检验结果同城互认,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5大中心建设。

二、组建形式

按照“整合资源、节约投入、提高效率、保障安全”和提高基层医疗单位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原则,组建灌南县消毒供应中心、灌南县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灌南县心电诊断中心,灌南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灌南县病理诊断中心(简称5大中心),5大中心均挂靠在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

三、工作内容

(一)灌南县消毒供应中心

1. 基层医疗单位与灌南县消毒供应中心签订委托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协议书;

2. 各基层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医疗器械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洁、包装,通过物流送至区域消毒供应中心进行集中消毒、灭菌,再通过物流运送至各基层医疗单位。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但自身缺乏的医疗器械,可提前向县一院预约租借;

3. 县消毒供应中心与基层医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结算方式和费用。

(二)灌南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

1. 基层医疗单位与灌南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签订血、尿、粪、体液、组织活检标本、细胞学标本等标本送检和诊断协议书;

2. 基层医疗单位经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培训后,按相关规定对送检标本作前期处理,并通过物流运送至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报告通过远程发送给基层医疗单位;

3. 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与基层医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结算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与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患者检验和诊断费用。

(三)灌南县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

1. 灌南县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和有关医疗单位放射科共同组建而成放射和心电医疗网络服务体系,通过区域心电、影像信息系统实现心电、放射检查诊断与会诊;

2. 建立县域内联网医疗单位心电和放射质控一体化管理,上传的心电和放射检查报告均经中心授权的专家集中二次把关审核;

3. 灌南县心电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接到上传信息后,须在30分钟内出具报告结果,并下传到相应单位。报告出具时间按5大中心正常上班时间,急诊时段无特殊情况不开展工作;

4. 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与心电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患者心电、放射检查和诊断费用。

四、职责分工

1. 五大中心为全县的业务指导中心,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相应科室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撑工作;

2. 五大中心和基层医疗单位要实现县域内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3. 基层医疗机构每年应支付相应的指导费用给中心,具体标准由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协商后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11131130日)

卫计委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部署各阶段工作,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各基层医疗单位要积极对接5大中心,确定工作方案,签定合作协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1211210

各医疗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责任到人,1210日前完成基层医疗单位与5大中心的信息系统安装调试、互通互联等工作。

(三)运行巩固阶段(20171211-12月底)

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运行灌南县消毒供应中心、灌南县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灌南县病理诊断中心、灌南县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灌南县心电诊断中心工作。及时发现、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破解,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个中心是我县进一步整合县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5中心的组建与运行。县卫计委成立灌南县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等5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及时进行调研,适时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各中心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与5大中心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统筹协调。县卫计委将对5大中心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应用情况和质控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运行情况作为县级公立医院和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