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卫计委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灌南县卫计委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
灌南县卫计委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
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灌南县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精神,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根据卫生计生职责职能,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开展学校“六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发生学校传染病的爆发与流行。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卫计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履行单位职责,全面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县卫计委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县疾控中心作为全县的疾病防控机构要承担学生“六病”防治和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实施各项防制措施,主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学生“六病”防治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处置方案,及时互通疫情信息,形成长期沟通、定期检查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测报告,规范处置疫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一旦发现学校传染病疫情,立即采取科学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及时、规范、有效处置,杜绝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升防控能力。县疾控中心在1月25日前要与县教育局会商,组织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要求覆盖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等制度,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等传染病防控措施。
(五)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各单位要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教,认真宣传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群防群控。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县卫生监督所在1月底前要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并对近两年发生过聚集性疫情的学校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按照职责落实到位。
附件:灌南县卫计委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灌南县卫计委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
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耿学双 县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 中 县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房维高 县疾控中心主任
姚书红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耿祝生 县第一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唐立芹 县卫计委监察室主任
吴学文 县卫计委规财科科长
郑学展 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永进 县卫计委卫生应急科负责人
封 强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封永昌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朱 清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吴立盘 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
刘阳阳 县第一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