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灌民发〔2018〕4号)精神,现将县民政局下达的1500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给各村使用。
希望各村根据县文件的规定要求,管理好、使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发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汤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 索引号: | 014309711/2018-00025 | 信息分类: | 重点领域,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3-20 |
| 文号: | 汤政发〔2018〕13号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委会:根据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灌民发〔2018〕4号)精神,现将县民政局下达的1500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给各村使用。希望各村根据县文件的规定要求,管理好、使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 | ||
各村委会:
根据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灌民发〔2018〕4号)精神,现将县民政局下达的1500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给各村使用。
希望各村根据县文件的规定要求,管理好、使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发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汤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