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灌南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灌卫〔2017〕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18年度我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初至9月底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体检对象和内容
(一)体检对象。全县65岁及以上(195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城乡常住居民(含在本地居住6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体检内容。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要求,按照以下具体内容进行免费体检:
1.生活方式及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高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中医辨识体质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心电图检测、腹部B超(肝、胆、脾、胰)检查。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三、体检单位和方式
1.体检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2.体检方式:以预约集中到乡镇卫生院体检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设常年体检门诊。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采取流动体检车、预约上门等形式开展体检服务。
四、经费保障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费用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予以补偿,待体检工作结束后按考核结果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把健康体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传单、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老人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印制宣传品、通知单和体检表时要在醒目位置印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字样。
(三)周密部署,热情服务。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方案,设计有效的告知程序、便捷的体检流程、人性化的体检环境,确保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要公开热线电话或咨询电话,耐心、热情地接受群众咨询。工作环节要认真、细化,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体检工作万无一失,各种资料内容填写准确无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体检工作。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