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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8-00015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3-09
文号: 灌发改〔2018〕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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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20184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二十三部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122国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我县“地条钢”整治成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经过近年来的集中整治,我县范围内的“地条钢”产能得到坚决取缔,钢铁行业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较强,特别是随着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加大,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出现了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事件,反映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各乡镇、各园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委会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署部署上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等各项任务。要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做到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任务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任务要求,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联合执法,更加注重举报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有效机制,严惩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坚决把国家和省、市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夯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排查摸底。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责任和要求。要借鉴有些地区取缔“地条钢”层层传导压力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将责任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到乡镇和村,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盲区。

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诚信约束,将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聚焦易发领域

各乡镇、各园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要对以下情况保持高度警惕: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铸造企业;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产能的企业;废钢资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的地区;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地区;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强对用电量异常企业的监测,消除“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隐患。

五、认真排查核查

各乡镇、各园区要在认真梳理总结取缔“地条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有效措施。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排查,认真执行中钢协等五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的相关界定标准,严格按照“五个彻底”(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等,其中彻底清理厂房包括彻底清除除尘罩、操作平台、轨道等)要求,坚决取缔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对大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企业,各地区要严肃核查,及时报告,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相关企业。

六 、加强督促检查

县“地条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各园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省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督查;市、县政府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请各乡镇、各园区在扎实开展自查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务必切实做好相关的迎查准备工作。

七、完善举报制度

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建立“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机制的实施方案》,并规范了举报、核实、查处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省、市、县层面也设立了“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平台。县举报电话:83968907。各乡镇、各园区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响应机制,进一步规范举报、核实、查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要在用好上述举报平台、完善本地区举报平台的同时,尽快健全举报响应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告。

八、加大查处力度

根据国家、省通知要求,如果出现向国家部际联席会议举报或在部际联席会议开展专项大检查期间发现顶风新上“地条钢”企业、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问题,且有关地区核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部际联席会议将按照查处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的方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钢铁工业协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省(区、市)新发现的 “地条钢” 企业从项目合规、产能置换、产品质量、用地审批、环境保护、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出口监管、纳税情况、注册登记、银行信贷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若我县各乡镇、各园区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十、发挥舆论作用

各乡镇、各园区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讲“地条钢”的危害和国家钢铁工业的政策,大力宣传取缔“地条钢”的成效,充分体现我县取缔“地条钢”的决心和信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

特此通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31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3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