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现将《灌南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数据“质量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灌南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数据
“质量年”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共享为主、采集补充、录入核对、动态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应用价值,为引导服务管理、配置资源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目标要求
流出流入信息的采集、更新,网络协查信息的接收反馈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明显提高,信息入库率、准确率不低于95%,无效信息不高于5%;网络协查信息接收率、反馈率100%,重点协查信息无过期,提交协查的服务信息量不低于相同户籍人口服务量的5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
1、推进信息共享。畅通卫计系统与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渠道,积极推进信息共享。
2、强化信息采集。加强督查考核,改进考核方法,提高激励措施的有效性;推动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和有效运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3、搞好信息核对。及时处理流管信息平台的“数据核对”栏信息;高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下发的信息核对任务;通过核对确认为本地流出流入人口的,要及时登记建档。
4、清理无效信息。无效信息主要包括无法核对的错误信息、已经离开或返回的过期信息、本地异地居住的非流动人口信息等。
(二)加强网络化协作
5、提高网络信息接收率、反馈率。通过“上线日”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接收、反馈的及时性。每月18日为当月信息处理截止日,乡、镇级以上信息平台要确保应用率达到100%,信息按期反馈率100%。
6、重视处理重点信息。重点协查信息主要包括现孕、生育、生育服务登记、避孕节育手术、婚育证明等。重点协查信息要做到接收、反馈无逾期。
7、积极提交协查信息。提交的协查信息要反映本地实际服务管理质量。提交协查信息的内容主要是重点信息,提交协查量按照目标要求落实。
(三)加强建章立制
8、实行“上线日”和信息“采集日”制度。每周二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信息管理员“上线日”,每周登陆省流管信息平台不少于1次;星期二集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每月15日为信息管理员“上线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集中处理网络协作协查信息。
9、提高信息平台的应用率。各乡镇要提高平台的应用率,积极推动社区、村能够应用平台;只有村(社区)级的应用才能实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县一级将通过考核引导和推动平台的应用。
四、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
1
制订方案
4月10日前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2
动员部署
4月15日前
县、乡镇二级
3
跨省信息核对
5月15日
高标准按期完成
乡镇
4
清理无效信息
7月10日前
达到目标要求确定的指标
乡镇
5
中期督查
7月25日前
对信息数据和平台管理工作进行通报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6
巩固提高
9月25日前
强化制度和机制运行
乡镇
7
考核验收
11月30日前
结合信息采集专项考核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说明
进度安排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服从工作质量。
五、效益评估
流动人口信息“质量年”活动效益评估与年度信息采集专项考核合并进行,评估结果与信息采集考核结果综合实施奖励补贴,并纳入年度流动人口工作的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