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卫生
索引号: 014308954/2018-00028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4-09
文号: 灌 卫〔2018〕5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通过开展“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共享为主、采集补充、录入核对、动态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应用价值,为引导服务管理、配置资源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关于印发《灌南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数据“质量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计生服务站:

现将《灌南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数据“质量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灌南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数据

“质量年”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共享为主、采集补充、录入核对、动态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应用价值,为引导服务管理、配置资源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目标要求

流出流入信息的采集、更新,网络协查信息的接收反馈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明显提高,信息入库率、准确率不低于95%,无效信息不高于5%;网络协查信息接收率、反馈率100%,重点协查信息无过期,提交协查的服务信息量不低于相同户籍人口服务量的5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

1、推进信息共享。畅通卫计系统与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渠道,积极推进信息共享。

2、强化信息采集。加强督查考核,改进考核方法,提高激励措施的有效性;推动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和有效运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3、搞好信息核对。及时处理流管信息平台的“数据核对”栏信息;高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下发的信息核对任务;通过核对确认为本地流出流入人口的,要及时登记建档。

4、清理无效信息。无效信息主要包括无法核对的错误信息、已经离开或返回的过期信息、本地异地居住的非流动人口信息等。

(二)加强网络化协作

5、提高网络信息接收率、反馈率。通过“上线日”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接收、反馈的及时性。每月18日为当月信息处理截止日,乡、镇级以上信息平台要确保应用率达到100%,信息按期反馈率100%。

6、重视处理重点信息。重点协查信息主要包括现孕、生育、生育服务登记、避孕节育手术、婚育证明等。重点协查信息要做到接收、反馈无逾期。

7、积极提交协查信息。提交的协查信息要反映本地实际服务管理质量。提交协查信息的内容主要是重点信息,提交协查量按照目标要求落实。

(三)加强建章立制

8、实行“上线日”和信息“采集日”制度。每周二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信息管理员“上线日”,每周登陆省流管信息平台不少于1次;星期二集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每月15日为信息管理员“上线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集中处理网络协作协查信息。    

9、提高信息平台的应用率。各乡镇要提高平台的应用率,积极推动社区、村能够应用平台;只有村(社区)级的应用才能实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县一级将通过考核引导和推动平台的应用。

四、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

1

制订方案

4月10日前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2

动员部署

4月15日前

县、乡镇二级

3

跨省信息核对

5月15日

高标准按期完成

乡镇

4

清理无效信息

7月10日前

达到目标要求确定的指标

乡镇

5

中期督查

7月25日前

对信息数据和平台管理工作进行通报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6

巩固提高

9月25日前

强化制度和机制运行

乡镇

7

考核验收

11月30日前

结合信息采集专项考核

县卫计委计生指导科

说明

进度安排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服从工作质量。

五、效益评估

流动人口信息“质量年”活动效益评估与年度信息采集专项考核合并进行,评估结果与信息采集考核结果综合实施奖励补贴,并纳入年度流动人口工作的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