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8〕61号
关于印发《新集镇“垃圾整治风暴周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相关会议精神,清理我镇积存垃圾,改变人居环境,打造宜居新集,现将《新集镇“垃圾整治风暴周
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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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5日
新集镇“垃圾整治风暴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相关会议精神,改善我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新集,创建幸福新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围绕垃圾处理,对镇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二、整治时间
2018年5月5日—5月9日;
三、整治范围
镇区、道路、重要节点及所有村庄;
四、具体内容
1、确保村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废弃物倒入垃圾池(桶),各类蔬菜腾、秸秆、杂草、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倒放,无乱抛乱乱扔乱倒;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出现“脏乱差”和垃圾箱垃圾外溢现象。(责任单位:农护办、镇城管队)
2、组织农护队员,对各村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再次清理,确保家前屋后、沟渠河塘、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确保村庄农户秸秆、树枝、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确保村庄前屋后整洁干净,墙体通体洁净。无乱贴乱画乱挂。(责任单位:镇农户办)
3、组织人员,对镇区及主要道路进行清理,做到垃圾箱垃圾及时清运,镇区无积存垃圾。(责任单位:镇城管队)
4、建立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包括制定日常管理制度、规划垃圾车清运线路、垃圾转运体系等,确保垃圾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责任单位:农护办、镇城管队)
五、督查考核
镇垃圾整治风暴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肃认真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视情况进行批评和处罚。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各阶段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