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18〕27号
关于成立新安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乡镇、示范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苏环办《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试行)》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孙 宇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丁成兵 镇长
成 员:卜 海 人大主席
宋 能 党委副书记
朱开龙 纪委书记
王大明 副镇长
单加辉 副镇长
李小艳 副镇长
汪小梅 副镇长
封 飞 副镇长
宋虎成 人武部部长
孔祥忠 人大副主席
杨咏梅 宣传委员
葛玉梅 综治主任
张竹祥 组织委员
陈 诚 镇长助理
王金成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健康 财政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封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婷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静、成蓓蓓为办公室成员。
2018年4月8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