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关于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示范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18〕54号)以及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8〕19号)相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印发活动方案,希各部门、各企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园区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18〕54号)和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8〕19号文件的指示要求,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安监局主办,由园区主要领导和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 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 李正清 于怀亚 嵇明来
成 员:沈海霞 孟炳才 朱从茂 吴 阳
园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园区各企业的生产区域、门口等显要位置必须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横幅,企业LED 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在企业宣传栏中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反思(或存在不足),促进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研讨会。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各企业必须每周形成例会制度,每日检查制度,特别是近期高温期间,各企业要根据各自生产状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杜绝工人因高温条件下产生中暑等现象,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防止意外,企业专职安全员必须每日检查企业的运行情况,特别是高温条件下用电线路不能超负荷运行,特种设备不能带病使用,发现隐患迅速上报隐患情况做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务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企业要紧扣今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个活动月的主题开展宣传。园区安监局通过组织举办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四)组织开展应急消防演练活动。园区邀请市消防协会的相关专家在“活动月”期间为园区各企业(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治理行动。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国务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在园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各企业、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2、着力宣传,营造氛围。园区各企业要充分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要在企业生产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影响面。
3、统筹谋划,务求实效。要按照省、市和县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对自选动作要有创新,着力发动企业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
4、加强协调,稳步推进。园区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强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要将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园区安监局,以便及时掌握各企业活动方案,指导企业开展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