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8〕46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部、委会,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新安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6日
新安镇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263”专项行动要求,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来抓,解决全县当前突出环境问题。
二、整治目标
从6月1日至7月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各村(居)突出环境问题,包括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城乡生活垃圾、噪声污染、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小型企业、燃煤锅炉等方面问题。
三、分组及工作职责
督查一组:
责任单位:安监所,责任人:王大明
组 长:殷开田 安监所所长
成 员:安监所 孙磊、环保办 谢一帆 、农护办 曹良生、规建所 周志军
督查范围:大圈片
督查二组:
责任单位:农护办,责任人:汪小梅
组 长:席红刚 农护办
成 员:安监所 吴昊、环保办 谢婷婷、农护办 陈启明、规建所 周传勇
督查范围:硕湖片
督查三组:
责任单位:规建所,责任人:单加辉
组 长:倪志谊 规建所长
成 员:安监所 孙庆舒、农护办 郭前利、规建所 周祥
督查范围:新安片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各责任片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问题,并及时交办各乡镇、园区进行整治;各乡镇政府限期完成督查组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督办组:
责任单位:县督查办、党政办,责任人:焦敏、王金成
工作职责:督查交办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
问责组:
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部,责任人:朱开龙、张竹祥
工作职责:对督查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的乡镇、园区、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志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确保整治成效。
二是形成整治合力。各村(居)和镇安监、环保、城管、规建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力推动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问责追责。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对各村(居)及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在整治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整治工作滞后的,启动问责程序,坚决各村(居)和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