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8〕51号
关于加强全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治理散葬乱埋现象,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根据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镇所有耕地、林地、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及国省县镇道路两侧等区域的坟墓散葬现象得到根治。其中,2018年重点完善全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投入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
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系统治理;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三、工作步骤
按照目标任务,全镇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8年6月)。主要做好调查摸底和制定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主要做好全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和平迁坟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至8月)。主要对散葬乱埋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主要做好整改和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将把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分阶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治理理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镇督查办将定期对村(社区)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机制。镇财政除兑现惠民殡葬政策外,对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将给予一定奖补。对散葬坟墓可免费迁入镇公益性公墓;对散葬坟墓迁入县仙游公墓的,每座可享受2000元优惠。制定出台政策,鼓励节地、生态安葬。
(四)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集中清理治理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推广文明殡葬、现代殡葬新理念,在全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
2018年6月22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