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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94/2018-00037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7-24
文号: 新委发〔2018〕2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18〕20号关于印发《新集镇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市委书记项雪龙同志关于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的指示,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

关于印发《新集镇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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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8〕20号

关于印发《新集镇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市委书记项雪龙同志关于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的指示,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示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新集镇“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新集镇2018年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彻底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上级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镇长祝银伟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刘学付同志、派出所所长孔繁全同志为副组长,周晓瑶、王月飞、刘金平、刘凯、邱会平、周善之、孙海波、陈玉兰、周海平、徐翔、刘明、周新亚、孙文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派出所,孔繁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和“问题导向抓重点、清单管理抓排查、结果倒逼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全镇消防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重点对下列单位(场所、建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1.民政: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

2.卫计:卫生院病房里的人员,居住密度大的地方;

3.建筑工地:夹心板房,私拉乱接的地方;

4.安监:危化品总场所、烟花爆竹、加所站、加油站;

5.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外辅导班;

6.村民:不合理用电、取暖设备以及电线乱拉乱接;

7.工商户:三合一场所,生产、生活、经营场所乱堆,乱放。

(二)排查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排查:

1.合法性情况。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标志、防火防烟分区、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单位、场所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会熟练操作;社会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微型消防站;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4.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

5.在建工程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6.居民住宅情况。小场所、合用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堆放可燃、易燃杂物;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堵塞,重点是三合一场所及电瓶车充电场所。

(三)整治措施

1.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要严格执行: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临时查封、关停等执法手段;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2.实行实名制排查。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3.强化部门联动整治。要经常性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内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火灾隐患整治的合力,对于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于存在有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单位、场所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久拖不改的要坚决给予取缔。各部门要建立相互函告机制,及时将隐患情况进行通报。

4.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加强网格化管理,紧盯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彻底消除小场所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

5.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自防自救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7月5日前)。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12月20日)。各村、各部门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内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方案。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督查考核(2018年12月20日开始)。领导小组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查考核,一查监督责任落实程度,看问题清单(对照实际情况),看整改处罚;二查群众、工商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三查各村的网格员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查结果在2019年1月10之前进行简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消防安全行动是火灾防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使行动取得实质成效,助推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