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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8-00079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8-23
文号: 灌 卫〔2018〕14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评估工作,提高全县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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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灌南县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印发

灌南县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

质量管理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评估工作,提高全县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组织

成立县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工作评估组,人员由县卫计委职能科室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业务院长、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评估组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督导评估和通报结果。

二、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与省、市监管督查相结合,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重点评估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室、仪器设备及人员资质是否达标、妇科检查室是否符合要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室清洁、卫生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随访制度落实、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等,将过程督导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三、督导评估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督导评估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则;

(三)全面评估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四、督导评估对象

全县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五、督导评估时间及方式

(一)督导评估时间

县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评估组每半年对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督导评估一次。

(二)督导评估方式

1、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考核等方式进行。

2、走访居民。通过入户随访的方式,由居民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进行评价。

3、反馈意见。督导评估组与评估单位负责人反馈督导评估情况,对评估单位下发督导意见书,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4、通报结果。督导评估组及时以会议等形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计划生育服务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督导评估是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把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科学组织实施,跟踪掌握动态,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乡镇对村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评估具体实施方案,并规范、有序组织实施,严格评估程序、方法、时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