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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18-00198 信息分类: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18-09-04
文号: 灌行审〔2018〕25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苏州家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苏州家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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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行审〔2018〕250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苏州家园工程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苏州家园项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意新建苏州家园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70-01-550468。

三、该项目位于盐河北路北侧,苏州北路西侧。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2806平方米(约34亩),总建筑面积411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09平方米,(包括住宅33832.7平方米,物业及社区服务用房37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54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20.0%,项目建成后住宅总数322套,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325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