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8〕293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沂河路学校新建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教育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审批沂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沂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320724-82-01-55380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周口河西侧、沂河路北侧。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沂河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0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按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办学规模为8轨48班,可容纳2160名学生就读。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