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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0X/2018-00025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0-09
文号: 灌开发〔2018〕8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企业:为改善园区的水环境质量,削减排入水体污染物,改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减少区域内环保风险。并结合园区内实际情况,经前期征求主要排放企业的意见,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筹建“灌南经济开发区污水管廊工程项目”,项目主体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要求园区东区…

关于灌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工业区内各排污企业强制使用污水管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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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改善园区的水环境质量,削减排入水体污染物,改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减少区域内环保风险。并结合园区内实际情况,经前期征求主要排放企业的意见,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筹建“灌南经济开发区污水管廊工程项目”,项目主体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要求园区东区工业区内各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并入灌南经济开发区污水管廊系统,由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污水管网配套服务,管廊使用费由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取。

附:接管企业名单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9日    

接管企业名单

连云港金长林酒业有限公司、江苏健坤木业有限公司、灌南县同益金属有限公司、连云港港丰皮业有限公司、灌南新冠酒业有限公司、灌南金泉皮业有限公司、灌南县矩鑫铜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源泰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荣鼎金属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宇环保有限公司、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仕贝林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