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十三五”建档立卡
低收入农户子女“爱心助学”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爱心助学”政策落实,更好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解决低收入农户“因学致贫”难题,根据省、市、县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结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爱
心助学”政策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十三五”期间,全县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中,当年度被省内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高等学校新录取并入学就读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一次性资助方式,给予新升入大专学生每人补助4000元,本科学生每人补助5000元。
二、助学资金来源
1.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省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帮扶资金。
三、申请流程及审核确定
(一)申请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高等教育阶段当年新入学学生,于当年8月中旬开始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乡镇扶贫工作站提出资助申请,并填写《爱心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户主身份证、《户口簿》;2.录取通知书;3.经学校验证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见附件2);4.户主的“一折通”存折账号。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份。当年度资助申请工作截止日期为当年10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确定。1.乡镇扶贫工作站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于当年11月初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表册集中报送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复审。2.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乡镇扶贫工作站上报的《爱心助学申请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完成《灌南县“十三五”低收入农户“爱心助学”项目资金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和申请资助学生相关资料一并报县扶贫办作为拨付资助款的凭证依据。3.县扶贫办依据乡镇扶贫工作站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的审核材料,于当年11月底将资助款直接打入低收入农户“一折通”帐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爱心助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全力做好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子女“爱心助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享受到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受助条件对申请资助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把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把助学资金用于贫困学生就学资助。
(二)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乡镇扶贫工作站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资助申请的调查摸底、资格初审及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县教育部门切实做好资助对象资格审定、信息汇总,并建立资助对象相应的档案库。县扶贫办会同各乡镇及县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做好”爱心助学”相关工作,及时、足额将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资助资金发放到受资助的低收入家庭。县财政部门将按项目实施要求,加强对县级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多方参与。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个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学生都能知晓政策,享受资助。同时,要帮助指导受资助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做好资助申报工作,不让一个低收入家庭学生因不知晓政策或不会申报而未享受资助政策,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凡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爱心助学”申请表
2.灌南县“爱心助学”受助学生在读证明
3.灌南县“十三五”低收入农户“爱心助学”项目
资金汇总表
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财政局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附件1
“爱 心 助 学”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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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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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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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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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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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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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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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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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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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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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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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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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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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折通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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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 名 |
年 龄 |
与申请人 关 系 |
本人承诺所述为事实
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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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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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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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工作站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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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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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爱心助学”申请表中家庭基本情况由本人(或家长)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由乡镇扶贫工作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附件2
灌南县“爱心助学”受助学生在读
证 明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是我校(院) 级在校生,现就读于 (班级/专业/院系),学制 年, (是/否)全日制,学历 (大专/本科以上)。
我校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人: ;联系电话: )。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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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灌南县“十三五”低收入农户“爱心助学”项目资金汇总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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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学校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户主一折通帐号 |
申请资助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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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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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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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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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扶贫办项目科 县扶贫办主任审批: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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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