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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8-00114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1-20
文号: 灌 卫〔2018〕19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疾控条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办疾控〔2018〕19号)和县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条线管理责任的通知》(灌卫〔2018〕154号)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条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关于进一步做好疾控条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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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疾控条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办疾控〔2018〕19号)和县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条线管理责任的通知》(灌卫〔2018〕154号)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条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责任

按照县卫计委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由委公卫科会县疾控中心、县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健康素养促进由县爱卫办会县疾控中心负责,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临床技术支持由委医政科协调委属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其中,疾控相关工作的业务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为: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由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负责,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由县疾控中心防病科负责,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由县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由县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由县疾控中心慢性传染病防治科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业务条线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过程中,应坚持统一部署推动、统一工作要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任务落实、统一报表填报的原则,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作为本条线业务工作一部分,纳入日常业务管理,一并部署和推动;对基层的工作要求原则上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保持一致;各业务条线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相关指标解释、统计口径报表数据等应与本条线相关业务统计数据保持一致。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培训、指导和督查,推动任务落实。

三、做细做实慢性病管理

在市卫计委下达我县2018年度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的基础上,我委将2018年度患者管理任务数下达给各基层服务单位(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对患者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开展核查,着力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慢性病患者管理任务抓实。鼓励各单位开展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试点、“互联网+慢性病管理”试点,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

四、规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与登记报告工作,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年内再提高0.1‰。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接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下转患者并纳入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原则,将全部知情同意患者纳入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所有患者每半年至少面访一次,面访率达到80%以上,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到80%以上。对随访管理中的核心信息,如患者精神症状、危险行为(轻度滋事、肇事、肇祸等)、服药依从性、随访病情分类等进行重点了解与核实,如实评估患者病情,确保随访信真实可信;认真做好与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定期信息交换,特殊情况随时交换信息。

五、开展绩效考核评价

疾控条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由县疾控中心、县第四人民医院参照省绩效评价方案负责制定,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汇总,经委审核后及时公布。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省卫计委将组织疾控条线项目绩效考评,县疾控条线也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基层服务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评价结果将计入对各单位的综合评价。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加强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推动疾控条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基层全面落实。

附件:2018年灌南县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附件:

2018年灌南县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高血压患者

任务数(人)

2型糖尿病患者

管理任务数(人)

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

3089

948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3483

1069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2130

654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3287

1009

三口中心卫生院

4176

1281

百禄中心卫生院

4284

1315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2220

681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2476

760

李集乡卫生院

4769

1463

孟兴庄镇卫生院

3747

1150

汤沟中心卫生院

1916

588

北陈集镇卫生院

2641

811

张店镇卫生院

2461

755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17321

5316

合计

58000

1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