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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8-00117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1-27
文号: 灌人口计生领办〔2018〕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不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对整治“两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整治“两非”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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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为不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对整治“两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诊所、零售药店(保健品店)等。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1月22日-23日。

三、督查方式和内容

(一)督查方式

现场看资料、询问或暗访。

(二)督查内容

1. B超管理与使用情况;

2. 流引产监管情况;

3. 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与使用情况;

4. 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四、督查队伍

本次督查分2个小组,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从县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各抽取2人。

五、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调查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联系人:刘祝青,联系电话:83236170

特此通知。

附件:1.灌南县2018年度整治“两非”督查日程表

2.201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表

附件1

灌南县2018年度整治“两非”督查日程表

组别

组长

成员

时间

单位

张  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卫生监督所1人。

11月22日

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仁慈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康民医院、仁和医院、爱心医院、东方医院、博爱医院

11月23日

个体诊所及门诊部、零售药店、保健品店

陆朝俊

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卫生监督所1人

11月22日

田楼一院、田楼二院、堆沟二院、新集一院、新集二院、三口中心、百禄中心、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11月23日

二院、县四院、北陈集、张店、孟兴庄、汤沟、李集、硕湖、新安镇卫生院

附件2

201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表

检查单位:              

主要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卫生计生系统“两禁止”规范制度建立情况

建立制度规范    个,技术人员是否知晓。是        ,否          。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登记和出具证明情况

2018年1-9月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例,(其中,14周以

   例,男    例,女   例,出具证明的    例)。

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登记、保管制度

有无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登记、保管制度      

登记资料是否完整       、规范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机构的医学诊断意见书的出具通报情况

出具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机构的医学诊断意见书         份,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的统计报告情况

是否对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统计        、上报相关部门           

超声诊断、染色体监测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三个一”制度:B超室医师是否签订《承诺书》     、胎儿超声检查妇产科是否出具《检查单》     、 胎儿检查是否有登记本     ;“两个二”制度:胎儿超声检查是否2人在场    、检查后是否2人双签字     。 禁止“两非”标识是否覆盖且醒目       。  

新生儿数量和性别比情况的统计情况

2017年新生儿     个,其中男婴    个,女婴    个。

2018年1-9月新生儿     个,其中男婴    个,女婴    个。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