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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9-00003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1-15
文号: 灌农开发〔2019〕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堆沟港镇长流等村,你村上报并经镇政府审查同意的《关于申请管护经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国农办〔2008〕183号) 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灌南县农业综合开发高…

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经费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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