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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9-00016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2-22
文号: 灌 卫〔2019〕1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加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江苏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要按预防接种门诊等级要求配齐配足预防接种设施、预防接种人员,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关于开展2019年灌南县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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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江苏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要按预防接种门诊等级要求配齐配足预防接种设施、预防接种人员,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县卫计委行文确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拟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或未取得年度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

(一)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预防接种人员;

(二)设产科的医疗机构负责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三)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

二、培训安排

(一)人员安排

各类预防接种门诊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新入职预防接种人员名单至县疾控中心防病科,县疾控中心组织分类培训。

(二)时间安排

1.2月16日开展产科预防接种人员培训;

2.2月17日开展一般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培训。

(三)培训地点

县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及疫苗接种技术规范;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及调查处置;

(三)江苏省二类疫苗接种指导建议;

(四)疫苗运输储藏管理办法;

(五)卡介苗接种相关知识。

四、培训要求

(一)拟从事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乡村医生资质,并经过有效注册;

(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经县卫计委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上报人员名单时需提供人员资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疾控中心防病科,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四)新入职人员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须经有资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带教6个月,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附件:灌南县预防接种新入职工作人员培训申请表

附件

灌南县预防接种新入职工作人员培训

申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一寸免冠

照片)

学历

执业

类别

技术

职称

工作单位

执业

范围

服务

年限

执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县卫计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