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江苏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要按预防接种门诊等级要求配齐配足预防接种设施、预防接种人员,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县卫计委行文确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拟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或未取得年度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
(一)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预防接种人员;
(二)设产科的医疗机构负责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三)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
二、培训安排
(一)人员安排
各类预防接种门诊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新入职预防接种人员名单至县疾控中心防病科,县疾控中心组织分类培训。
(二)时间安排
1.2月16日开展产科预防接种人员培训;
2.2月17日开展一般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培训。
(三)培训地点
县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及疫苗接种技术规范;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及调查处置;
(三)江苏省二类疫苗接种指导建议;
(四)疫苗运输储藏管理办法;
(五)卡介苗接种相关知识。
四、培训要求
(一)拟从事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乡村医生资质,并经过有效注册;
(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经县卫计委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上报人员名单时需提供人员资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疾控中心防病科,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四)新入职人员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须经有资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带教6个月,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附件:灌南县预防接种新入职工作人员培训申请表
附件
灌南县预防接种新入职工作人员培训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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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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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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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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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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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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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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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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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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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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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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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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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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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卫计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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