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索引号: 331158371/2019-00059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3-20
文号: 灌市监〔2019〕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分局、科室、大队:按照高质发展的要求,紧扣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障我县春季化肥产品质量,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积极作为。根据市局文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化肥生产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各分局要对辖区…

关于开展春季化肥生产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分局、科室、大队:

按照高质发展的要求,紧扣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障我县春季化肥产品质量,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积极作为。根据市局文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化肥生产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分局要对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侧重以下六个方面:企业是否符合获证许可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控制手段是否发生变化;委托加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使用白皮(杂皮)袋灌装化肥产品的行为以及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12日,各分局自查阶段,逐一检查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阶段:3月13日至3月20日,市局督察阶段;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整改巩固阶段。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取得预期的效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检查要全过程留痕,要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做到一企一档,检查的相关记录、表格、照片等均应附入档案。

4月30日前将春季化肥生产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县局市场科。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